法律问答

你好,双方同意离婚,一定要等30天冷静期才能办理

协议离婚
2023-07-21 08:18: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都同意离婚,也要经过冷静期。
    民法典》新增“离婚冷静期”规定,今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的流程有所变化:夫妻双方首先要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
    然后等待三十天,在三十天内任何办理离婚登记的流程有所变化:夫妻双方首先要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
    然后等待三十天,在三十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三十天内,双方都没有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接下来的三十天内,双方要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在这第二个三十天内,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的,也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经审查,由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离婚冷静期,必须等30天。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经过两个三十天,具体的是:
    第一个30天:第一个30天是可撤回离婚登记,冷静期内有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就是俗称的“冷静期”;
    第二个30天:是前一个30天届满后,在第31-60天期间,双方需要再次本人亲自到场,领证期内有一方不去领,就当撤回离婚申请了。简称“抉择期”。
    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设定为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再一个”30天之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逾期不领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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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方都同意离婚的,也需要冷静期。夫妻双方去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登记的,应当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在期满后,夫妻双方都未撤回离婚申请的,婚姻登记机构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发放离婚证。
    因此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然后一起去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经过离婚冷静期,未经过离婚冷静期的,婚姻登记机构不予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