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发生碰撞,对方自己摔倒了,我开车走了,算逃跑吗?

交通肇事
2023-07-21 08:54: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即使没有发生碰撞,如果你的行为与对方的受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话,也应当属于交通事故,逃逸的话有可能认定为全责。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如果能够证明对于交通事故的确不知情,就不会认定为逃逸。如果并不清楚撞了别人的车,主观上也没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想法的话,是不算逃逸的如果知道撞了别人的车,不想赔偿逃跑了,属于逃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 如果没有为了逃避追究责任而逃跑就不算逃逸,反之就算。倒车刮了一下也算交通事故,应当对损害结果进行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如果逃跑了可能就构成了逃逸情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