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刚结束产假。去公司后,人事部门通知我被调职,属于降薪降职。未经我同意,我应该做些什么来调整我的职位?

无故辞退
2023-07-21 09:3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对于单位的单方面调岗降薪的行为,劳动者有权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在与单位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怀孕,不能胜任原岗位的体力要求的,公司有权单方调岗,但不能降低该女职工基本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变更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调岗、降薪。
    第四十条 公司以下几种情况可单方变更员工劳动合同:
    (一)员工不胜任岗位的,公司有权单方调岗;
    (二)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三)女职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怀孕,不能胜任原岗位的体力要求的,公司有权单方调岗,但不能降低该女职工基本工资。
  • 关于调岗降薪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调岗降薪;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调岗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调岗降薪;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第二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产假后调岗不接受,若降低了工资的,属于侵犯劳动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