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和其他女人聊天,叫对方妻子暧昧是出轨的证据吗?

婚外情
2023-07-21 10:41: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以下几种证据可以算作婚内出轨证据:
    1、电子证据 夫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qq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
    2、文字证据 出轨方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供职单位关于出轨方出轨行为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等。
    3、视听证据 出轨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亲密行为的录像和照片。
    4、现场证据 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是拍摄录像更能说明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暧昧聊天算出轨证据。但是只有当事人通过合法程序和途径取得的暧昧聊天记录才能被认定是证据,如果在法庭上夫妻一方不能证明其取得证据的合法性,该证据将被排除。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如下证据可以证明对方出轨:
    1、出轨方的称述、认错书悔过书等;
    2、亲属、邻居或其他人的证言;
    3、出轨方与第三者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通讯记录等;
    4、其他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进行质证,并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说明和辩论。
    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与待证事实相关联、来源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应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