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和我老公离婚了,抚养权在男方,前夫要给孩子改姓,需不需要我去签字了

2023-07-21 12:1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孩改姓需要生父到场签字,因为其属于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其办理变更姓名时,其需要孩子的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去申请变更登记,孩子作为未成年人一般不具有自己直接变更的权利。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离婚孩子改名需要双方同意。一般而言,子女的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离婚之后,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另一方同意之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改名。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离婚后小孩改姓一般需要双方到场,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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