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银行不兑现电子承兑汇票到期。我该怎么办?

票据纠纷
2023-07-21 12:2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承兑到期了对方银行不兑付,要先确定到底是商业银行还是银行承兑。分别是:
    1、如果是银行承兑汇票,银行到期是无条件的付款的。如果银行不付款的,肯定是在承兑背书过程中,预留印鉴章不清晰或背书人的公司名称写错或骑缝章没盖好,只需找到相应的背书人出一份证明即可;
    2、如果写着商业承兑汇票,那就是商业承兑汇票了。
    银行到期是不会无条件付款的,只有客户账户上有余额,银行才会付款。
    银行电子承兑汇票怎么贴现
    持票人向汇票开户行申请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业务,银行相关人员会根据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的业务类型和汇票自身情况,做出是否接受业务的决定。
    然后银行经理根据持票人情况,结合此银行规定利率向持票人作出业务报价,持票人接受此报价后,开户行开始办理业务,并且通知持票人做好办理业务的准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七条
    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
    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第二十八条
    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
    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第二十九条
    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第三十条
    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 承兑汇票到期不去兑换过期无效,可以行使追索权。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或者在到期前被拒绝承兑,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票据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法律依据:《支付结算办法》第四十条,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或者在到期前被拒绝承兑,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票据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以及其他有关证明。
  • 首先,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的十天内的话,那么该汇票的状态会变为提示付款,或者是发起付款申请或者其他名称。然后,根据提示确认付款申请信息,将该票据背书给出票行。最后,如果票据状态已经由提示付款变为提示付款待签收,那么久说明票据已经背书给出票行,出票银行一旦收到该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背书后,就会立刻付款至你公司的账户内。
    法律依据:根据《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承兑人应在票据到期日前,承兑电子商业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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