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投资公司贷款 他让我交一万押金保证七天给我带五十万,结果他收了钱又说带不了,叫我查银行流水,请领导吃饭有关系,各种理由,就是不退钱,合同是七天内贷不到款他们就要把钱退还我,现在都一个月了都没还,他们这种算诈骗吗?可以报警吗?

消费者维权
2019-05-30 21:41:5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由于诈骗金额需要达到2千元才可以算是数额较大,所以一千六百元还没有达到诈骗的最低金额,无法要求公安机关按诈骗进行立案处理。
  • 加盟是合同纠纷还是合同诈骗,你可以先到公安机关报案。 如果公安机关认定不构成合同诈骗,你则可以向法院起诉, 那就是合同纠纷。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是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数额为69800元属于犯罪数额较大,应当涉嫌合同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 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 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