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谈到了一个女朋友,她隐瞒了他的离婚史。转给他的钱能拿回来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7-21 13:2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根据具体情况定。如果是借款,离婚时是可以请求对方偿还的
    2.但是如果是赠与或者彩礼,一般情况下,离婚时一方当事人不能要求对方返还。
    3.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 离婚后女人把男方钱转走是触发法律的行为。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因此,离婚时,被告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以其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法律分析:金额不大或者属于家庭正常开销的情况下,转钱一方并无过错,但是隐瞒真实情况在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一方财产转走,可能涉及转移共同财产,属于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共同债务使得对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侵害一方少分或者不分。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一般在离婚诉讼中予以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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