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为什么工资临走前不给工资?

讨薪
2023-07-21 13:3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临时工不发工资且没合同,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以下凭证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并且讨要工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其他。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发不下工资有很多原因:
    1、建设单位没有支付工程款给建筑施工单位;
    2、建筑单位为工程项目支出过多,无钱支付工资;
    3、资金周转不灵,
    4、层层转包,到实际施工的建筑单位和包工头几乎没有什么利润了,只能通过可口工钱来获得利润。
    5、层层转包,中间任何一环不向下一承包者支付工程款就会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形。
    6、层层转包,尤其是转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老板,个人老板往往携款潜逃。
    7、建筑承包单位为获得更多利润,故意克扣和拖欠工钱。
    8、法制不完善,拖欠工钱没有什么严重法律责任。
    9、执法不严厉,放任拖欠工资的情形发生。
    10、劳动者法律和维权意识不强。
    11、承包者亏损。
  • 只要在约定的工资发放时间没有发工资就构成拖欠工资,违反《劳动法》。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则在约定的工资发放时间没有发工资不构成无故拖欠工资,不属于违法:
    一、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二、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