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昨天去超市买了一双特价拖鞋,好像11块钱,但是回家穿的时候,鞋子又大又小,小的鞋子根本穿不进去。我想去超市换一双,或者赔我钱,但是鞋子上的品牌卖家在我结账的时候给我摘了,也没有给我发票。我现在有权要求退换鞋吗?

消费者维权
2023-07-21 14:2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票不仅是购物的凭证,更是消费者维权的基本证据
  • 消费者可以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来维权。
  • 法律分析:属质量问题的新鞋是可以退换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四条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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