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酒店从事出纳工作一年多了,单位一直拖欠工资。现在我已经辞职一个多月了,工资还没有结清。他们一直拖着发工资,没有签劳动合同。我想问你能不能直接起诉,没有仲裁

讨薪
2023-07-21 14:42: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先和单位协议,协商不成,可走以下法律程序: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起诉欠钱不还的程序:
    1、写好起诉状;
    2、携带证据和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民事案件;
    4、法院判决,如对方上诉就要经历二审程序;
    5、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局执行判决。
    一般情况下,在起诉的同时,最好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查封,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当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经过劳动仲裁程序才能起诉,起诉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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