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般县级城市底商物业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物业管理合同
2023-07-21 15:01: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业费的收取标准:
    1、一级收费标准:
    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2、一级收费标准:
    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3、三级收费标准:
    0.5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 物业费一般按照政府指导价的规定标准来收费:一级收费标准每月1元每平方米;二级收费标准每月
    0.75元每平方米;三级收费标准每月
    0.5元每平方米;四级收费标准每月
    0.35元每平方米。费用已包含税、费,且浮动幅度在20%上下合法有效。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 法律分析:物业费收取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标准,不过每个地方的收取标准有点差异,实际的物业费收取标准要按当地物价局公布,这四个标准的收费依次大约为
    1.00元/月/平方米、
    0.75元/月/平方米、
    0.5元/月/平方米、
    0.35元/月/平方米(已包括税、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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