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离婚可以向被告付钱吗?

起诉离婚
2023-07-21 15:2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的诉讼费用,可以由被告支付。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承担,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诉讼费用可以判决一方承担或者双方共同承担。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 起诉离婚可以要对方给钱,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决定。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 起诉离婚可以要对方给钱,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决定。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