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家庭暴力还没有离婚,被赶出去两年,期间去看孩子,联系孩子,男人的父母阻止女人联系看孩子,现在起诉离婚,因为女人这两年不能抚养孩子,不能争取孩子的监护权

子女抚养
2023-07-21 15:3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家庭暴力被起诉离婚,如果子女2岁以下的,由女方抚养。原则上,如果因家庭暴力被起诉离婚,只要不对孩子实施暴力,就不会影响孩子的监护权。此外,法院将根据以下情况判决孩子的监护权,双方的基本条件;父母的基本条件;孩子的生活环境;孩子的意见。
    但是,如果两岁以下的孩子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会判给女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法律分析:可以争取。但如果离家时间过长,很长时间没有对孩子尽抚养义务,孩子更偏向和另一方一起生活,法院并不会将抚养权判给家暴出走一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 可以争取。但如果离家时间过长,很长时间没有对孩子尽抚养义务,孩子更偏向和另一方一起生活,法院并不会将抚养权判给家暴出走一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