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先用啤酒瓶打我,我还手打他鼻骨折算自卫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21 15:5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别人动手打我我还手一般算自卫。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别人动手打“我”,对于为防止其本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即还手的,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构成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不得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法律分析:被打还手属于正当自卫,但是不能超过必要的范围,否则就是防卫过当。如果遭到对方殴打,可以选择报警、躲避,但是如果还手殴打了对方,造成事态扩大,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而别人先动手打本人,本人还手,通常被认定为互殴行为,斗殴双方都在积极追求非法损害对方的结果,因而根本上不存在正当防卫的意图,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法律分析:当然是可以还手的,但是一定要有适当的限度。别人先开始动手打人的,是可以进行适当的自卫,合理的自卫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如果自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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