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贷款已经好几年没还了,到现在还没有联系人该怎么办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7-21 17:1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贷款纠纷的处理方式是:贷款机构可以先与贷款人协商,如果贷款人不承担偿还债务的,贷款机构将会向法院起诉债务人。并且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法律分析:超过约定的还款日期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要求欠款人偿还债款;欠款人不偿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一般需要提交借条或欠条等能够证明双方借贷关系的证明,如果法院判决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债权人可以就法院判决书2年内申请强制执行。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银行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法律分析:可以报警。借款人到期未偿还贷款的,双方调解不达成协议的,贷款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也可以通过诉讼直接维权。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过程中,法院主要审查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是否有效,贷款人是否提供了相应的贷款金额。
    因此贷款人应保存贷款单、转账记录等文件。当贷款到期,借款人迟迟不能偿还时,贷款人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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