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项目上有几名员工,签订的合同都是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可能只工作六个月。这种经济补偿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我该怎么办?

讨薪
2023-07-21 17:12: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欠发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 法律分析: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可以与公司协商处理,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如果均无法解决,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