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快递丢了,没有保价,能不能要求快递公司原价赔偿?

消费者维权
2023-07-21 17:4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未保价物品丢失或者损毁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资费的三倍。
    2、如果是未保价的贵重物品丢失的,可以要求快递公司原价赔偿。如果快递公司没有对其中的免责条款尽到提示、说明义务的,客户可以主张该免责条款无效,而且不适用最高不超过资费三倍的限制。
    如果未报价的贵重物品,客户是可以依法要求快递公司原价赔偿。
    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 未保价的快递物品若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受害人是可以要求进行原价赔偿的。根据我国《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 如果是未保价的贵重物品丢失的,顾客可以要求原价赔偿。但在一般情况下,未保价的物品丢失或者损毁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资费的三倍。如果快件丢失,应该立即找到快递公司协商解决,如果是贵重物品,最好保留证据,证明物品的价值,才能明确要求赔偿的金额。
    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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