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无理由在实习期辞退我,而且工资不当场结

无故辞退
2023-07-21 17:5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实习期如果被公司辞退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除以
    21.75乘以出勤天数。被公司辞退,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结清工资,不得拖欠或者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我在工厂上班,不给工资的处理方法: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由该部门责令期限内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提交书面申请书和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实习期被辞退,如果具有不符合单位的录用条件等情形的,不能得到补偿;如果员工没有过错的,则一般能得到补偿;如果员工是被违法辞退的,还能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得到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