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其中一人欠我一万多元,到期后他不还钱,

债务追讨
2023-07-21 20:0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论多少金额的民间借贷纠纷,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立案条件,法院就会受理;被告是当地人,原告就算是外地人也可以在当地起诉要求还钱;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以上就是一万元欠款法院的判决标准。
  • 法律分析:互相协商解决,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处理,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欠款。如果在法院判决或调解后对方仍不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支付欠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 对方欠钱不还还把我拉黑了的话,那么可以自己起诉处理。具体而言,这属于债务的拒不承担,因此是可以起诉来处理的,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但在起诉时要注意的是,必须要在诉讼时效内进行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