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发生的工伤和九级残疾。我还在那家公司工作。我想问一次性残疾医疗补助金和残疾就业补助金现在还能得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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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员工的工伤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员工和单位解除
劳动关系时由单位支付。其中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可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是需要员工离职后携带离职证明在社保中心申请领取。员工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即可要求单位支付,也可以和单位约定支付时间。社保支付部分一般在申请后60天内下达。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
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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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补助金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根据职工伤残等级确定;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至四级不享受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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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到期无续签的情况下,单位支付的,如果一直干到退休,你再退休后享受退休待遇,不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因为劳动合同中止后,因为无法享受到相应医疗费用,而作的补偿,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以为职工劳动合同中止后,因为伤残造成你的就业能力下降而做出的补偿。
,如果你一直在这个单位,你就一直可以享受因为工伤引起(时间过久的需鉴定)的医疗费待遇,即使退休后也能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无需享受,你一直在该单位干,不存在再次就业的问题,伤残就业补助金也不须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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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