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老师,我想问一下。产假期间6月份发放96天生育津贴是否违法?公司会在96天后发放剩余两个月的津贴吗?

社会保险
2023-07-21 20:4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询问管理部门办理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
    其中,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是根据员工应当享受的产假日期来计算发放的。法律依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十四条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
    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第十五条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