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情被偷了,警方一直没有给出处理结果

刑事辩护
2023-07-21 20:5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盗窃案有以下程序:发现被盗立即报警;公安机关立案;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的证据材料;由人民检察院审查提起公诉;法院进行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立案的机关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
    立案的材料来源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八十五条,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 法律分析:报警有用。但是一般程序是先报警,根据被偷物品的价值定性(是否立案),如果能抓补嫌犯,可能会找回,但是同时会遵循国家的相关条例。一般被偷东西不够刑事处罚的只可以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
    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七十四条 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 财物被盗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对于公民的报案要及时办理。如果有玩忽职守不作为行为的,当事人可向其上级机关、人民检察机关等部门投诉控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第四十八条 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