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区怎样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

业主维权
2023-07-21 21:2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区需要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达到下列条件,才可成立业主委员会:
    1、小区房屋入住率超过50%;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 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如下:首先要提出申请,随后要筹备组成员并将筹备组成员名单进行公示,然后召开业主大会,将内容进行备案,可以持备案证明、刻制印章,最后公告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名单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 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程序是:由五名以上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并由居委会交筹备组,筹备小组组织业主自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召开大会、记录选票审议表决章程与管理规约,点票宣布结果。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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