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身份证19实际上可以拿到结婚证吗?

2023-07-21 21:5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结婚证是婚姻关系的证明,只要是双方当事人携带相关证件,共同到一方户口常住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的结婚证就是有效的。与民政局是否有存档无关。
    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领结婚证需要身份证原件。在我国的当事人双方在办理结婚证时,必须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按照登记结婚流程进行办理。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在领取结婚证书时,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我国的民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和下发。
    结婚登记的要求是什么:
    1、要求结婚的男方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年满二十周岁;
    2、男女双方不具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4、男女双方不具有禁止结婚的禁止条件;
    5、男女双方没有其他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仅仅拿身份证是不可以领结婚证的,领结婚证除了身份证还需要这些东西:
    1、本人的户口簿;
    2、本人无配偶证明;
    3、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带上这些证件去男女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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