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之前有30多万,给了一个人。他现在没钱,所以不给。我有他写的单子,上面写着6%的利息,还有我给他转账的记录。我现在怎么能把钱拿回来?

债务追讨
2023-07-21 22:05: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人债务的追讨,需要的资料主要是要有证明债务的证据。如欠条、借条、转账记录等。
  • 您好,建议协商,如果对方真没钱,您可以要求对方打条子,关于事情的经过要写详细,协商对方身份证号,如果不打条子就去起诉,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可以找个专业律师详谈。
  • 法律分析:法律法规对债务人还款的方式并没有限定,可以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还款方式可以是现金形式也可以是转账形式,还可以由承办法官或中间人进行转交。如果债务人选择通过现金方式还钱的,应要求债权人出具一份收条;如果选择银行转账的方式还钱的,要保存好相关的银行转账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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