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午托班的孩子不小心跑到玻璃门上,脸上缝了30多针。在这种情况下,午托班需要赔偿多少钱?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21 23:50: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法律没有规定具体赔偿标准,一般以学生的监护人和学校协商一致为准。
    一般赔偿金额不会超过你所遭受的损失金额。(不得利原则)
    你可以要求以下赔偿:
    1、医疗费(住院费、治疗费、药费等)
    2、监护人的误工费(因照顾孩子导致的工资损失)
    3、住院营养补贴(为改善营养、伙食)
    4、其他经济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没有规定具体赔偿标准,一般以学生的监护人和学校协商一致为准。
    一般赔偿金额不会超过你所遭受的损失金额。(不得利原则)
    你可以要求以下赔偿:
    1、医疗费(住院费、治疗费、药费等)
    2、监护人的误工费(因照顾孩子导致的工资损失)
    3、住院营养补贴(为改善营养、伙食)
    4、其他经济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1)医疗费:根据实院发生计算,一定要保管好票据原件。
    (2)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为500至5000元。
    (5)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当地的标准计算。
    (6)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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