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哪一种是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刑事辩护
2023-07-22 01:23: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即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限为无期。
    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第五十八条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 无期徒刑会被剥夺政治权利。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若是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 法律分析:可能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的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而有所不同。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与终身之分,包括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与终身之分,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死刑缓期执行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