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是什么?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7-22 01:4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委托合同终止的后果:
    1、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应当赔偿损失;等。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四条规定,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委托合同终止的后果:
    1、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应当赔偿损失;
    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四条: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 委托合同的终止原因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当事人之间的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的情形;合同解除的情形;债务相互抵销的情形;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情形;债权人免除债务的情形;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的情形;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终止的原因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百三十四条
    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