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证书被撕毁,对方不愿离婚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3-07-22 05:48: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证被撕了不能直接离婚。但可以用以下方法离婚:
    1、已办理结婚登记但结婚证被撕毁的,双方达成协议同意补办结婚登记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
    2、结婚证只是证明婚姻关系的证据之一,如果结婚证丢失,如果对方不配合补领结婚证,可以去民政局;
    3、民政局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等证明材料出具婚姻证明,可以根据婚姻证明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结婚证被撕了可以离婚。已办理结婚登记但结婚证被撕毁的,双方达成协议同意补办结婚登记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证只是证明婚姻关系的证据之一,如果结婚证丢失,如果对方不配合补领结婚证,可以去民政局;民政局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等证明材料出具婚姻证明,可以根据婚姻证明向法院起诉离婚。
    在法律面前人人都享有婚姻自由权,当夫妻双方或是一方产生了离婚的念头时,通过法律程序都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当办理过结婚登记却意外丢失或撕毁结婚证的夫妻,只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根据法律程序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不用补办结婚证,但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当事人需向婚姻登记机关对丢失结婚证的情况做出书面说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第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
    (二)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失的
    (三)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超过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
    违反前款第
    (三)项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当退还当事人。
  • 结婚证撕掉了,想离婚的,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后再离婚,当事人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提起离婚诉讼。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