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22 06:52: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的、合法的意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