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同学之前跟他朋友一起偷东西,有时候他朋友自己去,偶尔带上我同学,三四个月前他朋友自己去然后被捉,现在在拘留所,会不会招供我同学?这三四个月来,我同学没事到处去,派出所没来捉,还有也没去我同学家里要人,这是不是没事?还是要等我同学犯罪然后才捉?这不可能他朋友没招供出我同学的啊。

2019-05-31 04:25:0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盗窃会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但如果情节特别轻微的,可以减轻或不予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n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条件是: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 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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