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一直找不到人,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7-22 07:1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抚养费一直不给的,另一方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给付抚养费是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属于法定的义务,父母必须要履行,而不得拒绝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如果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找不到人的,可以向用其财物来抵抚养费,如果之后依然无法找到对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按时足额支付,判决之后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满之后依然不给抚养费的,可以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的,经双方协商催告后一直未给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对方不付抚养费起诉的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请求支付扶养费是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双方可以先协商,进行催告,催告后仍不支付扶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