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欠钱,手里有欠条。但是这个人没有钱还。怎么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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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的追讨,需要的资料主要是要有证明债务的
证据。如欠条、借条、转账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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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债务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
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次催讨无效的话,就要在法定的
诉讼时效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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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无力偿还的,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如果对方仍旧不还,那么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欠款欠条,在多次正常催讨仍然无效的情况下,就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解决。若该债务人已下落不明,则在其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此时仍可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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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