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咨询资产重组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股权转让
2023-07-22 08:2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资产重组的方式如下:
    1、出售资产;
    2、转让股权;
    3、资产置换;
    4、收购兼并等方式;
    5、按重组的主体不同,还可以分为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和由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八十条
    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第八十九条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 企业资产重组的方式有,转让股权、出售资产、资产置换、以及收购兼并等方式,如果按重组的主体不同,还可以分为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和由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八十条
    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第八十九条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 在我国资产重组的内容包括:分立、合并、股权转让、资产剥离、资产置换等。且重大资产重组作出的决议,至少应当包括重组的方式、交易标的、交易对方、价格、违约责任、决议的有效期等内容。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作出的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交易标的和交易对方;
    (二)交易价格或者价格区间;
    (三)定价方式或者定价依据;
    (四)相关资产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五)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六)决议的有效期;
    (七)对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具体授权;
    (八)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