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个人拿好东西,一个人破坏,谁来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7-22 09:1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被他人损坏财物怎么计算赔偿数额,首先被损害人应该自己评估大概的数额。
    1、如果是数额较小的,比如3000元以内的,最好双方协商解决,至于赔偿数额计算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双方协商不成的,建议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解决,起诉涉及诉讼流程,如果当事人对于诉讼程序不熟悉建议可以事前咨询故意毁坏财物专业的律师。
    2、如果数额较大,例如超过5000元或者超过三次毁坏财物的,这个时候对方就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了,此时应该通过报警的方式解决,如果对方成立犯罪,将会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赔偿方面被损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赔偿之后物品最终归属于谁要根据具体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别人是全价赔偿的,被损坏的东西可以给赔偿方,因为被赔偿方的物品的全部损失或者全部价值已经得到赔偿,即损坏物品的残值已经的到赔偿,赔偿方便没有损失了,因此,赔偿方可以请求被赔偿方将已损坏物品交付。
    但是如果没有照价赔偿,只是将损害部分赔偿,物品的残值没有赔付,那赔偿之后物品不能给赔偿方。
  • 财产损害赔偿是侵权。损害赔偿总共分为了三种,分别是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一般是以实际损害、实际经济损失为依据进行赔偿。
    2020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法律依据:2020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2020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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