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孩6岁,但出生证明找不到,想问问怎么补办

2023-07-22 09:42: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孩子的出生证明不见了能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需要补发时,应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向原助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办理。补发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原助产单位提交下列材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更改申请表,并附父母双方的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公安机关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遗失证明。如新生儿未入户则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公安机关的未入户证明。
    2、原助产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并核对原分娩记录、出生医学记录及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无误后逐级报请妇产科主任、医务科(股)长、单位法人签字批准。
    法律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
    第三条《出生医学证明》由卫生部统一制发,市、区(县)卫生局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依照“母婴保健法”制定的《出生医学证明》是具有医学法律效力的证明: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凭证;
    4、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5、为户籍管理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提供医学依据;
    6、为其它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证明的事项提供依据。
    第五条凡在本市出生的活产婴儿,由接生该婴儿的医疗保健机构在婴儿出院前为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后方可签发。
  • 法律分析:小孩子的出生证明不见了能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需要补发时,应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向原助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办理。补发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原助产单位提交下列材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更改申请表,并附父母双方的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公安机关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遗失证明。如新生儿未入户则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公安机关的未入户证明。
    2、原助产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并核对原分娩记录、出生医学记录及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无误后逐级报请妇产科主任、医务科(股)长、单位法人签字批准。法律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
    第三条 《出生医学证明》由卫生部统一制发, 市、区(县)卫生局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 依照“母婴保健法”制定的《出生医学证明》是具有医学法律效力的证明: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凭证;
    4、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5、为户籍管理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提供医学依据;
    6、为其它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证明的事项提供依据。
    第五条 凡在本市出生的活产婴儿, 由接生该婴儿的医疗保健机构在婴儿出院前为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后方可签发。

  • 1、父母带上相关的证件(包括父母的户口簿,结婚证明,身份证等)去宝宝出生的那个医院开具出生证明。
    2、在开好出生证明以后,父母还需要去当地的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补发。
    3、最后将填好的表格和医院开好的证明一起拿到相关的部门(一般都是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补办。具体以当地要求为准。法律依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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