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应由法院通过当庭或定期的方式宣判离婚。且若想一次诉讼就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则需要准备充足并符合判决离婚条件的
证据,法院的判决会根据原告的诉讼主张及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判决双方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