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用我的名字到处交朋友,骂人,我该怎么办

名誉毁谤
2023-07-22 11: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冒用别人姓名属于民事侵权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此侵犯了本人名誉,隐私,姓名权,可以要求行为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侵犯姓名权是指侵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的姓名并要求尊重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
    如发现,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害等。
    冒用别人姓名侵权行为有哪些
    冒用别人姓名具体侵权行为包括:
    1、干涉别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别人姓名。
    盗用别人姓名指的是未经别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别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别人姓名。指的是使用别人的姓名,冒充别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 可以搜集对方侮辱自己的证据,笔录录音,聊天记录等等进行起诉维权。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被人辱骂了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权。主要是指名誉权。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人格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每个民事主体都享有名誉权,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侮辱、诽谤他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 可以搜集对方侮辱自己的证据,笔录录音,聊天记录等等进行起诉。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