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在试用期内解雇我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减半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22 11:5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工资按照约定来,他提出解雇即为终止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时就应该进行工资结算
  • 一般而言,试用期的工资比正式工资低20%左右,不排除企业有这样的一些想法,使用劳动廉价的劳动力。但是,如果企业发布的招聘岗位要求,现在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即使在试用期,辞退也属于违法辞退。
    因此。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赔偿金。如果单位不给。您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约定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工资发放一半是不合法的。试用期工资以放不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80%。如果公司拒绝给当事人应得的工资,当事人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或者直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