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把户口迁到城镇还能在农村建房吗?

2023-07-22 12:04: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户口,在城市购买了商品房,并不必然导致失去农村户口。只要还是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把户口迁移到城市,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在农村拥有一处宅基地。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宅基地用地:
    (一)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一)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二)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267平方米)的
    (二)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267平方米)的
    (三)回村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村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三)回村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村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四)原宅基地因影响城乡规划,需要收回或搬迁而又无宅基地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
    (一)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房屋的
    (二)违反计划生育超生的
    (二)违反计划生育超生的
    (三)一户一子(女)有一处宅基地的
    (三)一户一子(女)有一处宅基地的
    (四)户口已迁出的
    (四)户口已迁出的
    (五)年龄未满十八岁的
    (五)年龄未满十八岁的
    (六)其它按规定不应安排宅基地用地的农村居民宅基地用地,以户为单位,在城市规划及规划控制范围内,每户不得超过134平方米,其它范围不超过167平方米。

  • 该项各地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应以当地的政策为准:
    1、在有些地区(如:河北),当事人户口迁出原籍农村后,在该村的宅基地(未建),是会由原集体收回的(不能确权);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当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法律依据:《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以河北省为例,供参考):
    第十五条 农村村民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后,其宅基地上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应当退出其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偿)收回。
  • 农村宅基地只有农民才能享受,但农民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归集体所有的。只有达到一定条件的农民,才能无偿的从村委会中申请宅基地,用于修建住房。如果户口迁出去了,原有的宅基地不会被确权登记,会被村委会重新分配,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还有不同的处理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