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了解遗嘱信托的特点

遗产继承
2023-07-22 12:36: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嘱信托,一般指的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约定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设立遗嘱信托:
    1、确认遗嘱范围内的财产是否为合法所有;
    2、确立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
    3、通知有关债权人和利害关系人;
    4、发出正式通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第十三条
    设立遗嘱信托,应当遵守继承法关于遗嘱的规定。
    遗嘱指定的人拒绝或者无能力担任受托人的,由受益人另行选任受托人;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
    遗嘱对选任受托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遗嘱信托的优点:
    1、延伸个人意志,妥善规划财产。
    2、以专业知识及技术规划遗产配置。
    3、可以减少因遗产产生的纷争。
    因为遗嘱信托具有法律约束力,特别是中立的遗嘱继承人介入,使遗产的清算和分配更公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遗嘱信托需要满足下列成立要件:
    1、遗嘱人不得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3、遗嘱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4、其他成立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第十三条
    设立遗嘱信托,应当遵守继承法关于遗嘱的规定。
    遗嘱指定的人拒绝或者无能力担任受托人的,由受益人另行选任受托人;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
    遗嘱对选任受托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