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月嫂的定金已经付了。现在你不想退还定金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7-22 12:4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定金可以退还,但具有一定的前提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还;收受定金的一方单方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定金可以退还双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法律分析:普遍情况下,月嫂定金交了就不能退了。不过这与每个公司的制度有着很重要的联系,是因公司制度而变的。可以跟该月嫂公司进行合理的商谈,尽量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以后找月嫂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好定金的问题,不要再次犯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法律分析:定金退还,不是以时间为标准的,只要对方是守约方,不管过多久都无义务退还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