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检查费用接近4000元,但保险公司和法院只支付1800多分,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22 12:4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建议与对方协商处理,如有争议,建议诉讼维权
  • 交通事故检查费的支付方是: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该当事人先自行承担。事故处理或诉讼结束后,可以向事故责任人或败诉方追偿。
    交通事故检查费包括对事故现场的勘验、检查以及对伤情、财产损失的鉴定费用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 交通事故检查费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该当事人先自行承担。事故处理或诉讼结束后,可以向事故责任人或败诉方追偿。
    交通事故检查费包括对事故现场的勘验、检查以及对伤情、财产损失的鉴定费用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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