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签订合同质押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抵押担保
2023-07-22 13:5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订质押合同应注意:
    第一,质押合同应采书面形式。
    第二,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述内容的,可以补正。
    第三,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第四,质押担保的范围一般应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五,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收取的孳息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六,下列权利可以质押: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签订质押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分别有:注意质押合同当事人双方基本信息;注意质押合同的主要形式;注意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注意质押财产担保的范围;注意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 签订质押合同要注意:
    1、质押标的物不是法律所禁止转让的动产;
    2、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3、质押标的物所产生的标的物归质权人所有;
    4、质押合同的内用药具体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第四百二十八条
    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