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临时邀请的工人在施工现场发生工伤事故,造成左侧桡骨下端骨折,未购买保险,该公司如何赔偿?

工伤索赔
2023-07-22 14:10: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因各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不同,各地所领取的赔偿金额也不一样。
  •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必须在30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出时限的,有关工伤保险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行负责。
  •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意外后,如果单位没买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可以参考以下步骤进行维权索赔:
    1、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可能构成伤残的,再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取得鉴定报告;
    2、根据工伤认定与鉴定报告,工伤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各项费用;
    3、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伤职工可以向事故发生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工伤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执行裁决书的,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执行;如劳动者收到裁决书后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到法院进行起诉。
    4、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应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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