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地产证上一个人的名字可以是两个人的名字吗?

房屋产权
2023-07-22 14:10: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两个的话代表房产权是双方共有的,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而户主的名字由户口登记机关登记在户口簿上,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所以两个人都可为户主。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两个的话代表房产权是双方共有的,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而户主的名字由户口登记机关登记在户口簿上,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所以两个人都可为户主。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法律分析:属于共同财产。
    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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