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供暖不热,多次找没解决,现在起诉我不交暖气费

业主维权
2023-07-22 14:1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供暖坏了的情况下,也不能不交供暖费。如果业主家里的供暖设施或者是供暖设备坏了,导致供暖不足或者是跑水等带来损害的,可以先行缴纳供暖费用,再就供暖坏了带来的损失,想供暖公司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四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 供暖坏了不能不交供暖费:业主如果家里的供暖设施或者是供暖设备坏了,导致供暖不足或者是跑水等带来损害的,可以先行缴纳供暖费用,再就供暖坏了带来的损失,想供暖公司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四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 取暖费交完一般不能退。取暖费已经缴交且热力公司已经正式开始供暖的,在没有特殊情况的前提下不能申请退款;供暖的温度有具体的标准和协议约定且温度达不到约定要求时,缴费者可以要求退还该时段内的取暖费。

    法律依据:
    《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
    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热价按时交纳供热费用。对无正当理由拒交供热费用的用户,供热企业可以按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第三十一条
    热力企业(单位)的供热质量必须符合规定的供热质量标准。达不到规定供热质量标准的,热力企业(单位)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的约定对用户进行补偿或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