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友是离婚人士,切有一个孩子,男友给了我他们的离婚证,户口本,还向我借了两万块钱,不过没有借条,有朋友知道,以结婚为目的和我同居半年的时候怀孕了,怀孕两个月的时候男友出车祸了,我怀着孩子在医院照顾他,因为没钱生这个孩子加上他钱总以孩子为由总给男友打电话,后来吵架,男友劝我打掉了孩子(打掉孩子后没有做月子),打掉孩子后男友给我写了一张欠10万的欠条说补偿打孩子和营养费,,四个月后不小心又怀上了,到年底的时候男友把我送回家,个子和父母商量结婚的事,我回家第二天就突然联系不上男友了,打电话一直是他前妻接的,听说他前妻逼他复婚,他前妻带着好几个人每天跟着男友,电话不让男友碰,男友的家人后来也联系不上他了,现在怀着孩子却找联系不到他,我该怎么办?我们家很封建,女孩未婚先孕要被家里人赶出来的,也不敢告诉家里人,也不敢再打孩子,担心以后怀不上了,好几次有想要轻生的念头,已经有半个月了,每天饭吃不下,睡也睡不着,我能怎么办?我改怎么办?怎样才能联系上他找他要钱,他写的欠条有法律效果吗?还有能要回借给他的钱和帮他买手机的钱吗?

离婚
2019-05-31 07:14: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
    (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3.如用人单位拒不承担工伤职工工伤待遇的,工伤职工可以依法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待遇。
  • 符合公平原则的,欠条需要兑现。
    虽然夫妻关系存续期内,所有财产为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妻子以个人名义为他人借款或者用于非夫妻共同开支的项目,离婚时原则上需要还款后做为共同财产分割,或者直接将欠条作为单方债务参与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16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