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年没有签订合同,没有缴纳社保,现在不能领取生育津贴,还在怀孕期间被辞退,可以申请什么赔偿?

无故辞退
2023-07-22 15:2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生育津贴的领取需要在职,但是孕期辞退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辞退劳动者应当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因此,如果被辞退的,是不能领取生育津贴的,但是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生育津贴一般在妇女分娩后三个月内由单位出示相关证明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申领手续,然后生育津贴先打到单位的账户再由单位给个人。但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政策规定,有的地区是要求员工自己去办的,单位是不负责办理这个的,所以具体的申领流程及时间应该咨询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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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育津贴领取需要在职。但是用人单位辞退之后要赔偿。国家对于对弱势怀孕女职工有法律保护,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生活来源难以有保障。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就要支付赔偿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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